基坑安全等级
根据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50202)的划分方法,将基坑安全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,见下表。
表5-5基坑安全等级
| 类别 | 分类标准 |
| 一级 |
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作为主体结构的一部分; 开挖深度大于10m; 与邻近建筑物、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; 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、近代优秀建筑、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 |
| 二级 |
除一级基坑和三级基坑外的基坑均属二级基坑 |
| 三级 |
开挖深度小于7m,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的基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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