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理实施细则编写依据和要求
1.监理实施细则编写依据
(1)已批准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;
(2)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、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;
(3)施工组织设计、(专项)施工方案。
2.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工程范围
(1)采用新材料、新工艺、新技术、新设备的工程;
(2)专业性较强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。
3.监理实施细则可随工程进展编制,但应在相应工程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完成,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。可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及项目监理机构工作需要增加其他内容。当工程发生变化导致监理实施细则所确定的工作流程、方法和措施需要调整时,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、修改。
4.监理实施细则应满足的要求
(1)内容全面;
(2)针对性强;
(3)可操作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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