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布线设置要求
(1)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,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、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;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,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;
(2)总线只是穿过防火分区,而在防火分区内不接任何设备时,在该防火分区可不设短路隔离器;
(3)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,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,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、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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