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多层民用建筑消防要求
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、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27的规定。
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,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.0倍。
局部设置时,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.0倍计算。
地上商店营业厅、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,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:
1)设置在一、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;
2)按本规范第8、9、11章 的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、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;
3)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222的有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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