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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木结构建筑,屋脊高度分别为21m、15m、9m

未知 ℃ 条

某木结构建筑,屋脊高度分别为21m、15m、9m

某木结构建筑,屋脊高度分别为21m、15m、9m。如果不同高度的屋顶程中构件取相同的防火设计参数,则屋顶承重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至少应为( )。

  A.可燃性、0.50h

  B.难燃性、0.75h

  C.难燃性、0.50h

  D.难燃性、1.00h

  【答案】C

  【解析】《建规》

  11.0.1 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设计可按本章的规定执行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表11.0.1的规定。

表11.0.1 木结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

构件名称

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(h)

防火墙

不燃性 3.00

承重墙,住宅建筑单元之间的墙和分户墙,楼梯间的墙

难燃性 1.00

电梯井的墙

不燃性 1.00

非承重外墙,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

难燃性 0.75

房间隔墙

难燃性 0.50

承重柱

可燃性 1.00

梁

可燃性 1.00

楼板

难燃性 0.75

屋顶承重构件

可燃性 0.50

疏散楼梯

难燃性 0.50

吊顶

难燃性 0.15

  注: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,当同一座木结构建筑存在不同高度的屋顶时,较低部分的屋顶承重构件和屋面不应采用可燃性构件,采用难燃性屋顶承重构件时,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.75h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