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场签证的范围和程序
(一)现场签证的范围
1.适用于施工合同范围以外零星工程的确认;
2.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;
3.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人工、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;
4.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;
5.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;
6.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等。
(二)现场签证的程序
1.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签证,发包人签证后施工。
2.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签证报告48小时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,否则视为该签证报告已经认可。
3.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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